轉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七十九條附件二、第八十條附件三、第八十一條附件四、第八十二條附件五、第八十三條附件六、第八十四條附件七,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以衛部保字第1131260450號令修正發布,自113年1月1日生效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8月28日全醫聯字第113000109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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