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無症狀或輕症之血液透析確診者,得依地方衛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透析治療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正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無症狀或輕症之血液透析確診者,得依地方衛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透析治療。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5月4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16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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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06-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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