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維護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工作持續運行,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招募未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辦理防治工作涉及醫事人員法定業務規範事宜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維護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工作持續運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6月22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298號函(如附件) ,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招募未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辦理防治工作,涉及執行各醫事人員法定業務規範時,其執業登記之應變措施,自即日起延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2月8日全醫聯字第111000008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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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1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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