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疾管署因應醫療(事)機構自本(113)年5月19日起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修訂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有關民眾與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及因應作為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5月17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64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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