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防疫新制實施,指揮中心自本(112)年3月20日起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請配合辦理 2023-04-25 /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2年3月22日彰衛醫字第1120015335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20325-0442 1 file(s) 104.24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