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業經該部於112年4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477號令訂定發布

轉知衛生福利部「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業經該部於112年4月27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477號令訂定發布

2023.06.05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5月 2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57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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