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精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新增及修訂診療項目之審查效率,該署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相關案件,請周知會員及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4年2月3日全醫聯字第114000014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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