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專業核准製造或輸入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其專案核准有效期間合法製造或輸入之產品,於有效期間屆滿後販賣流通之規定 2023-04-25 /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2年3月22日彰衛藥字第1120014124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20325-0444 1 file(s) 54.97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