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 2023-09-27 /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7月31日全醫聯字第1120001008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20801-1247 1 file(s) 38.35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