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活動據點,由地方政府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作案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活動據點,於疫情警戒期間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在完備各項查檢表工作後,由地方政府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作案。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9月9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17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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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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