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需要,各級政府機關招募未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辦理防治工作,涉及執行各醫事人員法定業務範園時,其執業登記之應變措施,請依附件辦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需要,各級政府機關招募未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辦理防治工作,涉及執行各醫事人員法定業務範園時,其執業登記之應變措施,請依附件辦理。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6月25日全醫聯字第1100000797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