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未滿16歲兒童及少年因懷孕至醫療院所就診之案件,請依法進行責任通報 2024-02-07 /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13年1月11日彰衛醫字第1130001809號函 全文詳見檔案下載 1130116-0061 1 file(s) 150.45 KB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