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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醫療機構因產婦於生產時請求非當日值班負責執行生產業務之醫師接生,收取執行醫療業務所衍生之費用
2018.01.23
有關醫療機構因產婦於生產時請求非當日值班負責執行生產業務之醫師接生,收取執行醫療業務所衍生之費用(如「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用) ,法無明令禁止,該費用仍應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辦理,並公開揭示。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06年10月25日彰衛醫字第106003972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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