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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或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對象(附件1)其使用期限至3月底止,但其適用平時八大對象(附件2) 仍適用不受限
2013.12.27


轉知彰化縣衛生局102年3月11日彰衛藥字第102000653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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