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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於提供該服務前,應確實檢核健保卡及黃卡未曾於其他院所辦理後,始得就該服務申報費用,並於黃卡上加蓋已提供該服務之院所戳章
2021.05.12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提升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品質及降低重複申報情形,請新生兒聽力篩檢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於提供該服務前,應確實檢核健保卡及黃卡未曾於其他院所辦理後,始得就該服務申報費用,並於黃卡上加蓋已提供該服務之院所戳章。
轉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3月23日全醫聯字第1100000366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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